央广网北京2月10日消息(记者 黄昂瑾)近来,ChatGPT的火爆出圈,不仅引发了AI领域竞争加剧,促使国内外科技公司纷纷官宣将推出同种类型的产品;也吸引了一批“追随者”,多个名字与“ChatGPT”相关、自称是ChatGPT聊天机器人的应用出现在公众视野。
近日,央广网记者在微信平台搜索“ChatGPT”“人工智能写作问答”等关键词,出现了多个名字中包含“Chat”“GPT”“人工智能问答”等字眼的公众号或小程序,自称是ChatGPT聊天机器人。其大多提供若干次免费体验,超过免费体验次数后,则需付费使用。
以名为“chat人工智能对话”的公众号为例,简介为:“一个AI智能小助手,能回答问题,写代码,写周报,写文案,写一首诗。”账号主体为上海名憬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该公众号于2023年2月7日注册。
另一个名为“GPT答答”的公众号,账号主体为个人。公众号简介指出,“后端接入了ChatGPT开放接口,仅限尝鲜(每天5次体验),当然更推荐官网……”该公众号最早注册于2020年,于2022年12月10日更名为“Chat答答”,又于2023年2月8日更名为“GPT答答”。该公众号除提供每天5次免费体验外,还分享了一个“体验更流畅”的第三方收费版本链接。
记者体验发现,点击“chat人工智能对话”的GPT对话按钮与“GPT答答”提供的收费版链接,进入的是同一个界面,对话框上显示:“我是人工智能ChatGPT,一个由OpenAI训练的大型语言模型。”且会员权益及收费标准等信息均相同。其中,会员收费标准分为199元的月度会员和399元的季度会员。
那么,这些名称、功能与ChatGPT相似的账号,是不是能够理解为“山寨版ChatGPT”?其与OpenAI开发的ChatGPT有何关联、在技术层面上有何差距?
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对央广网记者表示,如果美国人工智能研究实验室OpenAI已在中国将ChatGPT注册为商标,则其他经营者将其公众号或小程序的名称命为ChatGPT,或者与其近似,则涉嫌构成商标侵权。反之,如果美国人工智能研究实验室还未在中国将ChatGPT注册为商标,则其他经营者的行为不构成商标侵权。只能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角度来判断。
赵占领指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目前因ChatGPT的研发企业OpenAI未在中国市场运营,难以认定其属于在国内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进而难以认定其他经营者将其公众号或小程序的名称命为ChatGPT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此外,记者发现,在“GPT答答”发布的一篇《公众号声明》中,作者表明了自己在2022年12月关注到了ChatGPT,进行了一段时间的体验,为了让更多人方便地体验到最新的人工智能,加上自身具备编程基础,所以搭建该公众号,接入了ChatGPT的对话能力。“这个号仅仅是尝鲜使用,所以会有体验次数的限制……因为服务器、账户都是有成本的。”该作者介绍道。
DCCI互联网研究院院长刘兴亮在接受央广网记者正常采访时指出,“由于目前国内注册OpenAI推出的ChatGPT很不方便,但不少用户有体验的需求。所以国内有些公司作为‘中间商’进行‘转运’,这样的一种情况下,真正回答问题的还是ChatGPT。”刘兴亮认为,目前国内这些和ChatGPT相似的应用,不能定义为“山寨版”,它们更像是“中间商”的角色。
“ChatGPT是在OpenAI公司2020年发布的语言生成模型GPT-3版本的基础上,训练得出的应用。所以第一步是要有这个大模型,还需要给它喂养海量知识,并对其进行训练。”刘兴亮补充称,除国内几家头部互联网科技公司已经在此领域布局,一些勇于探索商业模式的公司即使想要推出山寨版ChatGPT,在技术层面仍有难度。
资深算法专家赵京雷也和记者说,ChatGPT的底层技术预训练大模型达到了一个比较高的水准,可以说是预训练大模型的一个里程碑。目前国内这些在名称上与ChatGPT相近、且同样提供聊天机器人对话功能的平台,严格意义上来说,不能称为是“山寨版”ChatGPT。
具体而言,“其中一类是国内企业自己开发的,可能用的是GPT-1、GPT-2或更早期的人工智能技术,使用这类聊天机器人,体验上与ChatGPT有较大差异。另一类是国内的平台接入了ChatGPT的API(应用程序接口),接入了ChatGPT提供的开放服务。因此其底层技术还是ChatGPT的技术,外表以一种优化了界面呈现。”赵京雷说道。
ChatGPT的火爆出圈,吸引了一批“追随者”,多个名字与“ChatGPT”相关、自称是ChatGPT聊天机器人的应用出现在公众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