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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保:中国人保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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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竞比赛押注平台app    发布时间:2023-12-23 06:40:05

  证券代码:601319 证券简称:中国人保 公告编号:临2021-054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财务资料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且未经审计。

  2.基本每股盈利、稀释每股盈利、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增减百分比按照四舍五入前数据计算得出。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百万元2021年7-9月2021年1-9月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787 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24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紧密关联,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救助除外) 40267 采取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市价变动产生的损益42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77 (48) 减:所得税影响额3710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946 合计64228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保险集团公司,保险资金的投资运用为主要经营业务之一,持有的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属于本公司的正常经营业务,故持有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实物资产、可供出售金融实物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及公允市价变动损益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出现重大变动的情况、原因(四)集团及子公司偿付能力情况单位:百万元2021年9月30日人保集团人保财险人保寿险人保健康核心资本343,927189,475103,06913,066 实际资本408,579217,710115,93316,628 最低资本126,97270,51144,4088,914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 7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7 注:1.人保集团指本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2.人保财险指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3.人保寿险指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4.人保健康指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东信息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A股:235,221;H股:5,535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不适用项目名称变动比例(%) 根本原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1年7-9月) (36.6)赔付支出、提取准备金同比增长等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21年7-9月) (37.0)赔付支出、提取准备金同比增长等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1年1-9月) 183.0 业务结构一直在优化,退保现金流出同比减少基本每股盈利(2021年7-9月) (36.6)赔付支出、提取准备金同比增长等稀释每股盈利(2021年7-9月) (36.6)赔付支出、提取准备金同比增长等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21年7-9月) 下降1.3个百分点赔付支出、提取准备金同比增长等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股) 持股票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质押/标记/冻结情况股份状态数量(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26,906,570,608 60.8426,906,570,608 -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境外法人8,703,025,361 19.68 - -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国家6,083,249,59813.762,989,618,956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77,681,259 0.18 -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23,945,276 0.05 - - - 北京恒兆伟业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20,607,653 0.05 - - - 章碧海 境内自然人13,514,909 0.03 - - - 李少夫 境内自然人12,500,000 0.03 - -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10,463,900 0.02 - - - 霍文亮 境内自然人10,302,900 0.02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股份种类及数量股份种类数量(股)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8,703,025,361 H股8,703,025,361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3,093,630,642 A股3,093,630,64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77,681,259 A股77,681,25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3,945,276 A股23,945,276 北京恒兆伟业投资有限公司 20,607,653 A股20,607,653 章碧海 13,514,909 A股13,514,909 李少夫 12,500,000 A股12,500,00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463,900 A股10,463,900 霍文亮 10,302,900 A股10,302,900 中信中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9,469,830 A股9,469,83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本公司未知上述股东间是不是真的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无注: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除持有公司6,083,249,598股A股外,还作为实益持有人身份持有524,279,000股H股,并通过境外管理人持有334,000股H股。

  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代香港各股票行客户及其他香港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持有。

  因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有关规则并不要求上述人士申报所持股份是否有质押及冻结情况,因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没办法统计或提供质押或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三、经营情况(一)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百万元2021年1-9月2020年1-9月增减(%) 保险业务收入458,245456,1310.5 税前利润33,62530,8898.9 净利润28,73525,99710.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0,77518,73610.9 基本每股盈利(元/股) 0.470.4210.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99.8 上升0.1个百分点2021年9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增减(%) 总资产1,358,9391,255,4618.2 总负债 1,070,089982,3258.9 总权益288,850273,1365.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4.844.575.9 资产负债率(%) 78.778.2 上升0.5个百分点2021年前三季度,本集团1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使命,落实“卓越保险战略”,强化央企责任担当,保险业务保持稳定,经营效益稳中向好;实现净利润287.35亿元,同比增长10.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07.75亿元,同比增长10.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05.47亿元,同比增长10.3%;每股收益0.47元,同比增长10.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9%,同比上升0.1个百分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69.36亿元,同比增长183.0%。

  本集团资本实力进一步充实,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本集团总权益为2,888.50亿元,较年初增长5.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4.84元,较年初增长5.9%。

  (二)保险业务1.人保财险2021年前三季度,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和车险综合改革深化、市场之间的竞争加剧升级的机遇和挑战,人保财险紧紧围绕集团“卓越保险战略”,聚焦服务乡村振兴、智慧交通、健康养老、绿色环保、科学技术创新和社会治理六大战略领域,深化创新变革,升级保险供给,推进降本增效,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本集团指本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

  人保财险2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3,457.96亿元,同比增长0.5%;赔付率73.8%,同比提高8.6个百分点;费用率25.1%,同比下降8.1个百分点;综合成本率98.9%,同比提高0.5个百分点;净利润199.92亿元,同比增长15.3%。

  报告期内,人保寿险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779.36亿元,同比下降5.1%;实现期交原保险保费收入593.46亿元;实现十年及以上期交首年规模保费收入33.43亿元;实现净利润53.13亿元,同比减少20.7%。

  人保寿险上述期间原保险保费收入分类明细见下:单位:百万元2021年1-9月2020年1-9月增减(%) 长险首年32,57737,701 (13.6) 趸交15,88820,299 (21.7) 期交首年16,68917,402 (4.1) 期交续期42,65741,7462.2 短期险 2,702 2,6701.2 合计77,93682,117 (5.1) 3.人保健康2021年前三季度,人保健康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卓越保险战略”和“六大战略服务”要求,积极推动业务发展,着力加强专业化建设,优化完善市场化的发展机制,2此处为人保财险母公司单体报表数据。

  报告期内,人保健康经营业绩稳中向好,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306.50亿元,同比增长12.2%;实现净利润4.72亿元,同比增长227.8%。

  人保健康上述期间原保险保费收入分类明细见下:单位:百万元2021年1-9月2020年1-9月增减(%) 长险首年9,26410,005 (7.4) 趸交5,1963,96331.1 期交首年4,0686,042 (32.7) 期交续期9,6075,70568.4 短期险11,77911,6171.4 合计30,65027,32712.2 (三)资产管理业务2021年前三季度,本集团资产管理分部积极服务国家“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以集团“卓越保险战略”为引领,加强市场趋势研判,做好资产配置动态调整,努力发挥投资收益主力军作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取得较好投资业绩。

  债券投资灵活应对市场变化,优选配置时点,把握投资机会,不以信用下沉为代价博取高收益;权益投资加强行业趋势研判,积极把握个股投资机会,精选优质基金产品,一直在优化持仓结构。

  根据过渡办法,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保险公司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保险公司,符合“保险公司暂缓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条件”的,允许暂缓至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财政部于2020年12月31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20]22号)(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进一步通知”)。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进一步通知,符合过渡办法中关于暂缓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条件的保险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日期允许暂缓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财会[2020]20号)的日期,即2023年1月1日。

  根据过渡办法及新金融工具准则进一步通知,保险公司可以暂缓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其活动应当主要与保险相关联。

  保险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符合暂缓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条件并选择暂缓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其母公司可以适用过渡办法暂缓执行。

  本集团以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情况为基础做评估,本集团与保险相关的负债的账面金额超过本集团总负债账面金额的90%。

  且在2015年12月31日之后的财务报告期间,本集团的活动未发生要重新评估的重大变化,因此,本集团活动主要与保险相关联,符合允许暂缓至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条件,因此本集团及本公司选择暂缓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本集团的主要联营企业兴业银行和华夏银行于2019年1月1日开始采用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根据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过渡办法,本集团对上述联营企业采取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时选择不进行统一会计政策调整。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10月28日link_合并资产负债表1 link_合并资产负债表2 link_合并利润表1 link_合并利润表2 link_合并现金流量表